消防水帶類產(chǎn)品如何使用
發(fā)布時間:2021-08-24 05:08:53
消防水帶類產(chǎn)品
5.10.1 功能性要求
5.10.1.1 消防水帶類產(chǎn)品應具有消防供水或輸送其他液體滅火劑的消防功能。一般包括有襯里消防水帶、消防濕水帶、消防軟管卷盤等產(chǎn)品。
5.10.1.2 有襯里消防水帶應具有消防供水或輸送其他液體滅火劑的消防功能。
5.10.1.3 消防濕水帶應滿足以下要求:
a)應具有消防供水或輸送其他液體滅火劑的消防功能;
b)本身應能均勻滲水、帶身濕潤,在火場起保護作用。
5.10.1.4 消防軟管卷盤應滿足以下要求:
a)具有輸送水、干粉、泡沫的功能;
b)壓力、流量、射程等噴射性能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5.10.2 安全性要求
5.10.2.1 有襯里消防水帶應滿足以下要求:
a)在水壓試驗狀況下,水帶表面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b)水帶的爆破壓力應不小于其設計工作壓力的3倍。
5.10.2.2 消防濕水帶應滿足以下要求:
a)在0.5MPa水壓下,濕水帶表面滲水均勻;無噴水現(xiàn)象,其1min的滲水量應大于20mL/(m·min);
b)在設計工作壓力下,濕水帶應無噴水現(xiàn)象,其1min的滲水量不應大于表2的規(guī)定;
c)*小爆破壓力不應低于表3的規(guī)定。
表2 濕水帶1min的滲水量
表2 濕水帶1min的滲水量
表3 濕水帶*小爆破壓力 單位為兆帕
表3 濕水帶*小爆破壓力
5.10.2.3 消防軟管卷盤應滿足以下要求:
a)在額定工作壓力下,任何部位均不應滲漏;
b)在1.5倍額定工作壓力下,各零部件不應產(chǎn)生影響正常使用的變形和脫落,應能正常使用;
c)在經(jīng)受抗載荷性能試驗后,再進行密封試驗。試件在額定工作壓力下,任何部位不應滲漏,軟管纏繞軸應不發(fā)生變形;試驗后,軟管卷盤應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