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外觀;
(2)切斷正常供電電源,用秒表測量應急工作狀態(tài)的持續(xù)時間;
①自帶電源型和子母電源型切斷其主供電電源。
②集中電源型切斷其控制器主電源。
③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的應急照明燈具,切斷非消防電源。
(3)使用照度計,測量兩個疏散照明燈之間地面中心的照度,達到規(guī)定的應急工作狀態(tài)持續(xù)時間時,重復測量上述測點的照度。
(4)配電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fā)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使用照度計測量正常照明時的工作面照度,切斷正常照明后,測量應急照明工作面的*低照度。
(5)系統(tǒng)復位。
應急照明燈具清潔維護要求:
(1)應牢固、無遮擋,狀態(tài)指示燈正常。
(2)切斷正常供電電源后,應急工作狀態(tài)的持續(xù)時間不應低于規(guī)定要求。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0.5 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 lx。
(4)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fā)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其工作面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時的照度。
應急照明燈具清潔維護方法:
外觀檢查和清潔。
切斷正常供電電源,用秒表測量應急工作狀態(tài)的持續(xù)時間。
使用的應急燈具,不得讓水進入燈體,如有水應及時清除。清除時必須切斷電源。
定期對應急燈具進行測試,接通測試按鈕,看是否能應急點亮,以保證燈具經常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應急照明的蓄電池有一定的壽命年限,超出此時間后,必須進行更換。
應急照明燈點檢分為五步:
1:檢查綠色工作指示燈是否工作正常,如紅色指示燈亮則處于充電狀態(tài),如黃色指示燈亮則有故障。
2:檢查外殼有無破損
3:查看電池有無漏液現象發(fā)生。
4:拔掉電源(火按下點檢按鈕),檢查應急照明燈能否正常照明,如正常工作則恢復電源供電。
應急照明燈保養(yǎng):
1:必須保證每月至少對應急照明燈放電養(yǎng)護一次(斷開電源后自然完全放電再插上電源充電)
2:如發(fā)現應急照明燈點檢內容任何一項或者多項出現問題應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燈等點檢保養(yǎng)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燈的點檢:
1:檢查外殼有無破損
2:檢查燈是否正常亮著。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等保養(yǎng)
如發(fā)現安全出口燈,疏散指示等點檢內容中任何一項或者多項出現問題應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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